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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及要求 |
完成时间 |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
(一) |
确定题目和指导教师
1.学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
2.学院(系)向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助教)分派指导论文(设计)任务,院(系)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
3.学院(系)召开指导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布置大会;
4.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学术特长选定论文题目,确定指导教师,也可与指导教师协商后确定论文题目;
5.学院(系)将选题结果汇总成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前 |
(二) |
做好论文开题、写作的准备工作
1.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为开题做准备;
2.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后,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文献检索、实习调研以及实验等论文前期准备工作。 |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以后 |
第二阶段(开题及写作阶段) |
(三) |
做好开题报告
教研室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院(系)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抽查。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前 |
(四) |
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做好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学院(系)要随时了解、检查论文写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
每学年第二学期 |
(五) |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教研室组织中期毕业论文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填写中期检查表。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 |
第三阶段(评审答辩阶段) |
(六) |
指导教师评定毕业论文
答辩前一周,学生将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3-14周 |
(七) |
评阅老师评阅毕业论文
学院(系)或教研室安排有关教师,详细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给出评分。 |
(八) |
组织答辩
学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论文答辩,答辩日程安排通知教务处,并做好答辩记录,给出答辩成绩。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 |
(九) |
综合评定成绩
学院(系)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成绩汇总和统计;毕业论文成绩及时报送教务处。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 |
(十) |
毕业论文归档管理
学院(系)收集并整理归档毕业论文有关材料,包括鉴定表(2份)、开题报告(1份)、中期检查表(1份)、评分表(1份)、论文(设计)(1份)及相应电子文档,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表,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前 |
(十一) |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7周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