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第七学期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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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布置、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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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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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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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照师生双向选择原则,为学生确定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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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帮助学生确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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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按照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2.指导教师对学生填写的“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选题登记表”进行审核后,交专业负责人审核,交学院归档。 |
第八学期
(一) |
1、指导教师应根据选题登记表中的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2、学院根据自己的职责,了解、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
(二) |
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并将“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总结”交教务处。 |
(三) |
1、学生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撰写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定部分,给出成绩并写出评语。
2、指导教师将学生论文(设计)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交专业负责人。 |
(四) |
1、各专业组织答辩小组,并着手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2、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的日程及地点。 |
(五) |
1、各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按要求完整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答辩评分表,给出答辩小组成绩。
2、答辩小组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答辩小组评定部分。
3、各专业审定学生的成绩。
4、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 |
(六) |
1、学院按照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五级记分)输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学院及时填写好毕业论文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3、学院将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答辩小组评分表、学生毕业论文(正文)一同归入学院文书档案,保存四年,同时将毕业论文评定表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
(七) |
教务处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和抽查工作。 |
(八) |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不及格者,学院在一个月内将重新组织答辩,答辩程序按第一次答辩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