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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奥尔夫教学法在农村音乐课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20-01-02 11:34:01

浅析奥尔夫教学法在农村音乐课中的运用

                 

摘要: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以音乐为内容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它作为社会实践活动与其他的学科教育存在着很多共同的属性,但是音乐教育作为艺术教育的一个分支,有体现出其本质的不同于其他学科教育的特性,主要体现出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儿童音乐;另一方面是指音乐进行教育,由此提示我们既不能把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理解成纯知识,纯技能,纯艺术性的音乐教育,也不能脱离了音乐艺术本身的特殊规律及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来实施音乐教育,只有把这两方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使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在音乐艺术基础之上的、儿童积极参加的音乐实践活动。[1]在当代社会,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它挖掘和培养人的多种生存必备要素,比如:创造力、自信心 、竞争力等等。如果有了这些能力,就能在漫长的一生中承受得起社会的各种挑战,会使生活更有意义。哪怕将来不从事专业艺术工作,在少儿时接受的艺术训练,也可以培养出很多好的素质,便于从事任何工作。且提高了艺术修养,也将丰富人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奥尔夫教学法的普及性和社会性,同时作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了解奥尔夫教学法的特点,可以为我们今后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启示

 

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状况:

国外对此研究已有许多并取得很大的成就。最早开始于德国,如19501954年出版了五卷本《学校音乐》,已被欧美各国相继翻译出版介绍到世界各地,还有古尼特.凯特曼著《奥尔夫儿童音乐教学法初步》、《用奥尔夫乐器进行奏乐教学的建议》、《奥尔夫教学法》等。此外,1961年在奥地利萨尔斯堡“莫扎特音乐及造型艺术大学”成立了“奥尔夫学院”,建立起第一个奥尔夫教学法的研究和培训中心。1962年奥尔夫和凯特曼访问日本,在日本掀起研究和实践奥尔夫教法热潮。奥尔夫教学法与东方文化的结合开始了奥尔夫教学法新的里程。这些研究为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启示提供了一个必要的资料前提。

二、国内研究状况:

奥尔夫教学法在中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著名音乐理论家廖乃雄教授于1980年将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介绍到我国。我国有关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和改革正在努力吸取世界儿童音乐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优点,探索适合儿童成长发展并符合我国国情的儿童音乐教育体系。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已很多,如:秦德祥的《奥尔夫教学法中的“声势”教学》、芮文元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精髓》、此外还有《奥尔夫教学法在儿童手风琴集体课中的运用》、《奥尔夫乐器在教学中的运用》、《浅谈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富有创造性的音乐课——奥尔夫教学法》等。

这些研究都没有较好的运用到我国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中,本文意图通过借鉴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特点、优点和教学模式,让我国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更加完善,使音乐教育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培养健全的人格上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对完善和指导我国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上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通过运用文献法:在参阅期刊,书籍等文献的基础上了解以往大多数学者、教育工作者对奥尔夫教学法的研究,从而找出研究学者的研究观点和依据;运用自然观察法通过对实习、见习期间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的观察来深入了解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特点。最后,得出一些关于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方面的启示。让幼儿得到全面的发展。

讨论与分析:

传统的音乐教学法单一,儿童学习的积极性较低。教师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应借鉴奥尔夫教学法的特点和教学模式,并将其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相结合,总结出我国学前音乐教育中教师应该采取的相应策略。使音乐教育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培养健全的人格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使我国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更加完善。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内涵及意义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由当代德国著名作曲家、儿童音乐教育家奥尔夫首创,后经许多专家继承与发展而形成的音乐教学法。该教学法风靡世界50多个国家,其教材《学校音乐》被译成27种文字。80年代由上海音乐家将其引入我国,在全国各大城市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产生的基础

奥尔夫于1914年毕业慕尼黑音乐学院,他曾在一些歌剧院担任钢琴伴奏,20年代初他又回到慕尼黑音乐学院专门研究作曲。1925年他与军特合作创办了“军特音乐——舞蹈学校”,开始了他一系列教学尝试,这种尝试受到了许多教育家们的关注。与此同时奥尔夫的五套《学校音乐》也应运而生。他的五套《学校音乐》虽然得到了著名教育家凯斯腾贝尔格及合作者普雷斯纳博士、瓦特博士的支持,并计划在柏林小学大规模试验和推广,还于1932年在德国较有影响的朔特出版发出了出版预告,但由于希特勒上台,不但出版计划没有得到实行,连整个实验与推广的计划也随之成了泡影。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他的《学校音乐》才得以出版。奥尔夫的教学方法着重在于帮助儿童建立一种节奏、旋律与和声模式的“词汇”,使儿童用它来创造自己的音乐。同时,儿童通过一系列不断深化的表演活动能掌握歌唱、演奏从而达到音乐教育的目的。

(二)奥尔夫教学法的内涵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一个独创的音乐教育体系。它赋予音乐教育以全新的反传统的观念和方法,它以听力训练、节奏训练、律动训练、语言学习、创造性能力培养等为基本内容;通过说、唱、跳、奏、戏剧表演、绘画等音乐舞蹈艺术形式,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快乐教学形式;让学生发现自我,培养人的创造力、自信心、专注性、合作精神、反应能力及人格的全面发展。奥尔夫教学法认为,在音乐教育中,音乐是手段,培养健全人格才是目的。因此,它所致力的音乐,不是单纯的音乐知识,而是融合音乐、舞蹈、诗歌、美术、戏剧等各种艺术于一体,以达到健全的人格教育。

他的内涵具体来说,主要包括:第一是培养健全的人格。通过音乐把“真”“善”“美”的精神传给儿童们使他们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第二是让所有的孩子都来学习。奥尔夫设计的教学法是“有教无类”的教学法,使每一个儿童都能在美的音乐中享受到音乐的乐趣,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他提倡“玩中学” 、“做中学” 、提倡“元素性”音乐,把复杂枯燥的纯理论的乐理知识简单化用一些简单的节奏、固定的音型、易学的乐器演奏技巧,使每个儿童都能很快地学会,并且乐于去学、乐于去做从而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他们的自信心与表现能力。第三是从感知入手。奥尔夫教学法在讲授知识的时候不是采用使学生感到烦厌的纯理论的学习。它采用了一种回归自然的(元素性的)、以感知入手的教学法。他不是把理论做先导,而是从感知入手,让儿童直接去感知音乐。首先学会“怎样做”然后再去解释“为什么”这样的教学方法更适合学前儿童教育。可以使儿童在快乐教育中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第四是讲究即兴性。奥尔夫教学法提倡参与意识。其重要一点就是让孩子自己去做,因此它选择的教学内容比较适合儿童的特点,且难度不大,使每一个孩子都能跟得上教学步调,使孩子们觉得始终只是在做游戏、在跟音乐进行愉快的合作。

(三)奥尔夫教学法的现实意义

奥尔夫教学法虽然质朴自如,引人入胜,但是它毕竟产生发展于德国的土地上,所以,必须把奥尔夫教学法与我国民族文化结合起来,尤其是把广大农村的古老文化与实际结合起来。例如:地方戏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种,360个剧种里,5万多个曲目中有着数不胜数的锣鼓,都可作为奥尔夫教学的素材。还有陕北的腰鼓,黄河沿岸的威风鼓,山东的唢呐曲,各地、各民族的民歌,都是具有强烈民族风格的奥尔夫音乐素材,真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能以此为基础,将奥尔夫教学法与中国传统风格的音乐相结合,必然会受到农村孩子们的广泛欢迎。另外边、老、山、穷地区流传的山歌、童谣、谜语、歌谣等等,也都是很丰富的音乐素材。这对产生于农村这块土地上的音乐,将格外被农民的孩子所接受,所喜爱。因此,农村为奥尔夫教学提供了十分丰富的素材,也为实施奥尔夫教学法的工作者找到了肥沃的土地。

广大农村的孩子接受这样的音乐教育,将对我国国民音乐素质的提高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此外,农村还是奥尔夫教学法最简单、最经济的实验基地。比如,在城市中孩子们可以学习弹奏电子琴、手风琴、钢琴等,但大多数农村,尤其边、老、山、穷地区的孩子们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用传统方法学习音乐,需要很多的经费,还要配备大批专业音乐教师,而这一切,不是每一个乡村所能具备的。即使具备这些条件,农村孩子要掌握和演奏这类乐器,也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只指望单一的教学来普及与提高农村的音乐教育质量,无论从人力、财力还是孩子们对音乐的接受能力等方面来讲都不是容易之事。而奥尔夫教学法本来就是自然的产物,它的教育就地取材,人人皆备,尤其是生动活泼的声势训练,用身体作乐器,不用花钱便可进行长期的音乐训练,这种训练把音乐与身体结合起来,可在几年内都不会重复。同时,通过朗诵、儿歌、谜语、故事、戏剧、童谣、唐诗、宋词等进行节奏训练,可产生奇特的音乐效果,既经济易学,又可弘扬民族文化,一举两得。除此之外农村中在奥尔夫乐器的自制自配诸方面还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用高低不同的酒瓶排在一起制成高低不同的音条乐器,音色纯净,易教易学,制成蛙鸣乐器或刮奏乐器,易拉罐装上沙土可做成沙锤乐器。农村的孩子们敲打着一套自制乐器,一定是心情舒畅,乐在其中。

由此可见,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开展音乐教学,提高农村孩子的音乐和文化素养,奥尔夫教学法是最好的选择。

二 、奥尔夫教学法的特点

简单地说,奥尔夫教学法被认为是现代最科学、最先进、最适合儿童的音乐教学法之一。他的教学原理是先让学生通过接触音乐实践使他们真正的喜欢音乐。它是由老师为引导者,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在一起共同进行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之一是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一)奥尔夫教学法具有的特点

1.完整的体系性

1)奥尔夫教学法不仅仅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它有自己完整的独特的体系。从理论原则和指导思想到教材、教学法、教师及丰富的和成功的教学实践等各个方面都具备的一个完整体系。从人的音乐天性出发和从音乐最起码、最简单的元素出发,他都讲究完美的艺术性。并且十分强调以音乐的节奏为基础,但又不仅是单纯拍拍打打,对于旋律、和声、配器、曲式等方面他都有严格的要求。以器乐为特色,同时声乐与器乐并重。这都显示了它较完整的体系性。

2)独特性,“元素性音乐教育”是它区别于传统教学法和其它各种国外教学法的独特性。

3)灵活性,奥尔夫音乐教学没有教学大纲和分年级的要求,它的基础教材和传统音乐教学不一样,它不要求一首挨一首地进行,而是按音乐语言发展的顺序循序渐进,它的即兴性要求每年的教材不同,即使采用同一教材的两个不同班级的课,也不会出现重复,永远是新鲜的。

4)开放性,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没有框框、不封闭、不排他,可以把各种教学法吸收到自己的体系中来,所以它必然逐步发展、逐步丰富、而且永远没有终结。所以,从实质上说来,奥尔夫教学体系可以归结为一种教学思想。

5)艺术性,奥尔夫教材中很简单的四小节儿童歌曲,在艺术上都很经得起推敲,质量要求很高,音准、音色毫不含糊,在和声、乐曲结构、配器等方面都有它自身的艺术准则。奥尔夫教学体系要求从教师的教学到表演、乐器制作,那怕是最简单的,也必须有艺术价值。

2.元素性

奥尔夫把他的音乐称之为“元素性的音乐”,并自喻为“野生物”。在他的音乐教育体系中的元素性具体表现为:

1)奥尔夫认为音乐中节奏是比旋律更为基础的元素,不同的歌不可能是同一个旋律,却可以是同一种节奏。训练节奏的训练:从体感入手,把体内的节奏诱发出来。单层次的训练如模仿、问答、节奏补充。多层次的训练如卡农、多声部节奏。

2)从朗诵开始入手,奥尔夫认为语言是音乐的根。如“叫人名”;在问了两个音节数不同的孩子名字之后,就让他们互相有节奏地呼唤或分组呼唤,形成多声部呼唤。然后是数韵和简单的儿童诗歌。在此过程中朗诵要素有:旋律性 (汉语四声较西方语言具有很强的旋律性,可以直接用到音乐中);节奏性 (汉语也富有节奏性,单词,词组都可以配乐,童话、童谣、故事等都可以配上旋律)

3)强调体感,以人的自然性为出发点,发掘人体内的音乐性。如;按自己的心跳节奏自由走动,在走动中逐步互相协调,达到统一速度,产生基本节奏感。身体是最好的器乐,捻指、拍手、拍腿等不仅讲究节奏,同时十分注重音色。不强调理论、概念、名词、术语。如把四分音符、八分音符、二分音符分别称作走、跑、拖走 走│跑跑 走│拖 ─ │拖 ─┃。规定学生用五声音阶自由创腔,走唱结合。不像传统那样诉诸理性,规定要求儿童形体动作的音乐感。形体动作要求自然、有个性、有变化,如果一唱歌就摇头晃脑、身体僵直、这是做作的、勉强的、如果过分强调动作整齐划一,不分男女,不管音乐给个人感受如何,这是机械的、没有个性的。奥尔夫要求的“走”,要有各种不同的走法,还要走出音乐感,与音乐的情感吻合。拍掌,有一、二、三、四、五指拍,半掌全掌拍,轻、重拍等各种拍法,获得多种音色的效果,不能永远是一种风格。所有的形体动作都要富有音乐性。

3. 综合性

奥尔夫认为:音乐决不是一种单纯的艺术,它和语言、舞蹈、等有着天然的联系。音乐的原始形态,就是这样的综合体。音乐在儿童身上表现出来的自然形态,也正是这样三者密不可分的。在奥尔夫的音乐教育体系里,朗诵、游戏、律动、奏乐、歌唱、表演舞蹈等都融合在一起,形成十分鲜明的特色。

4.创造性

1)没有师道尊严,杜绝强制性。如:在音乐教室里老师弹琴,学生在地毯上跳舞、唱歌、敲打节奏乐等,没有强制行为,他们的音乐天性可以得到自由发挥。

(2)发挥自由个性,发展创新能力。如:要求儿童都用四肢着地,但每个人必须自己设计不同的姿势,不许与他人重复。又如:经常在课内让学生按一定的音乐要求自由活动,自己鉴别好坏,逐步趋向统一协调。最终的结果,是有纪律的演出,但这种结果绝不是由老师的个人意志强加给学生去完成,而是建立在学生各自个性充分发挥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学生的聪明才智,创造能力的发展之上的。

(3)教师引导学生创造,不是讲授、不是问答、也不是启发式,而是教师引导以学生自己的活动和创造为主,学生自己动手、动脚、动口、去唱、奏、动、跳。游戏、自己设计音乐和动作,在音乐中学习音乐。

(4)即兴奏乐,发挥幻想性,奥尔夫认为即兴奏乐是最古老、最自然的形式。乐谱限制了即兴性,使弹钢琴如同操作打印机,演奏者成了乐谱的奴隶。所以他开始不用乐谱,只是“约法三章”后就让学生即兴演奏,以唤起并促进儿童潜在的音乐本能,使学习音乐成为儿童自己的需要。

(二)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模式

     “引导创作法”是教师通过启发引导及示范、帮助儿童协助创作和集体创作,是奥尔夫体系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向儿童提供一些原始性的材料(如:最基本的音调、最基本的节奏、最基本的动作方法等),教师要求站在儿童的角度来主持与展开音乐教学活动。具体实施过程包括探索——模仿——即兴——创造四个环节。

           1.探索:让儿童通过动作发现产生音响的可能性;让儿童去寻求一种可能。[3]例如我在实习的时候曾经上过这样一节课,是大班的《魔笛滴答滴》,让儿童自己准备一个易拉罐和一根吸管,开始的时候让儿童自己尝试如何通过用易拉罐和吸管发出声音。当然不用说,办法肯定是各种各样,所谓千奇百怪,比如有的用吸管敲打易拉罐,有的把易拉罐套在吸管上转动,在这里就不一一罗列。有的孩子也想到用吸馆在易拉罐开口的地方吹,使气流通过易拉罐发出声音,这就向教学目标迈进了,接着让想到这种方法的小朋友向其他小朋友介绍自己如何做的。然后我在进行总结,带着孩子一起做。整节课气氛活跃,完成的比较出色。我认为这就是探索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中的应用了。

2.模仿:是为了发展儿童的基本技能,根据学前儿童好动,好模仿的特点,让儿童进行模仿,可以进行一些游戏性的音乐活动。[4]模仿是他音乐创造的准备,是创造的前提。引导学生观察老师或大自然及生活周边的事物,诱导学生去模仿并体验,当学生逐渐熟练后,老师便须要开放更多的空间给学生去创作。例如《小袋鼠》,歌曲描写了小袋鼠去摘果子,把果子装进大袋子里,挺着一个大肚子的可爱形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提问学生:那位小朋友知道小袋鼠是什么样的?那位小朋友上来模仿小袋鼠呢?启发其他小朋友也上来模仿小袋鼠走路,让所有的小朋友都动起来。接下来老师把提前准备好的气球当果子,小朋友过来摘。教师可以象变魔术一样让小朋友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角度摘果子。小朋友把摘到的果子装进大袋子里(可以用书包代替袋子),然后模仿小袋鼠挺着大肚子走路的形象。

3.即兴:是鼓励儿童将所学的技艺逐渐扩展形成“雏形”。即在人的直觉反应能力基础上,发展人的想象力,创造力。[5]因此,它离不开上述的两点,确切地说,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丰富的灵感是即兴创作的源泉。看一个综合课例:即兴伴奏并欣赏乐曲《渔舟唱晚》、《军队进行曲》。其目的是通过即兴伴奏,了解中外乐曲的特点,感受音乐的意境。准备:选择奥尔夫无固定音高乐器中的小型打击乐器。其中金属类的有:三角铁、钱串铃、沙球等。木质类的有:响木、双响木、木棒、响板等。皮膜类的有:手鼓、双面鼓、巴思克鼓(一般鼓的架上装有白铜的小钱)及大、小鼓等。过程(1)以三、四人为一组将人数分为甲乙两组。 过程(2)播放录音。甲乙两组先后上来为乐曲进行伴奏。过程(3)分组讨论,用什么打击乐器来为乐曲伴奏比较好,分辨音乐的强弱、情绪及变化等,并再一次进行伴奏。过程(4)老师讲评总结。分组创作活动可以使学生们互相协作,发挥想像力,不受命于老师,自己去创作,在这种自由创造的气氛中学前儿童不断的提高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其在简单操作中能够愉快地参与到音乐实践中去,感受音乐的意境。

4创造:是将各个阶段所学的技能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自己独创的“作品”儿童被要求用自己创造的音响与形体动作来表现出童话的情节,作出气氛的渲染;儿童被要求用自己想象出来的各种符号和图形来记录自己的音乐,创造自己的“乐谱”等等。[7]在奥尔夫儿童音乐教学中,不管是形体动作练习还是节奏练习,教师要注重发挥儿童的想象力和即兴能力,鼓励儿童在即兴的基础上大胆地进行综合性创造,以发展儿童的创造能力为目的,而并不是局限于传授技能。

三、奥尔夫教学法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中的启示

由于儿童具有好动、好模仿、好奇、好游戏等心理特点。根据其心理特点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特点,结合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模式,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一)充分发挥儿童的主体性

 所谓主体性,本文主要指儿童的主体性,是在教育活动中,作为主体的儿童在教师引导下处理同外部世界关系时候所表现出的功能特性,具体表现为学习过程中的选择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8]

在我国一般的学前儿童音乐教学中,幼儿很少作为学习的主体,而只停留在作为教师的客体,教师对幼儿的主要期望,也只是模仿和照做。教师手把着手教学生。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在音乐教育和教学也常有反映,从而危害不浅。

儿童是音乐教育的主体,在奥尔夫的主要著作《学校儿童音乐教材》中,贯穿了音乐是为了孩子并且能唤起孩子的即兴和创造的潜在本能,为孩子的自发需要而存在的教育思想。奥尔夫关注的不是有特殊才能儿童的教学,而是在更广范围内的教学,哪怕是中等的和才能较差的儿童也能参加。奥尔夫把儿童作为音乐教育改革的主要对象和出发点,把学校当作音乐教育改革的主要场所。奥尔夫主张在教学内容、教材选择、教学步骤等方面,都应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来具体确定。他认为对儿童进行“元素性”的音乐教育,不是一项外加的,而是一项基本性的项目。他的教学设计远远超出了所谓音乐课和唱歌的范围,以使童在早期被唤起原始的音乐能力。

那么如何才能充分的发挥儿童的主体性?

首先,创设情境,激发儿童学习兴趣

在儿童的自主学习过程中,教师的职责应当是引导、激励、唤醒,帮助儿童建构一个积极学习的心理。所谓激励就是鼓励儿童自由表达、承认儿童学习风格上的差异,既保护儿童的创新意识,又引导学生的思维向纵深发展。所谓引导就是对儿童学习交流的结果进行转向、引伸等,培养儿童的创新思维能力。所谓唤醒就是使儿童内在的自主学习能力绽放出求异、求新、求美、求善的光芒,让儿童感受到自己的主体力量。在自主学习中,教师应是组织者、帮助者、促进者。教学实践表明,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儿童的欲望,是培养儿童学习兴趣的一种重要方法。

其次,转换角色,让儿童自主探究

教师必须是促进儿童自主学习的“促进者”,教师要从“控制者”变成“促进者”,要明白儿童是怎样学的,怎样让儿童学得更会学、更乐学,从而学得更多、更好。比如:引导儿童积极主动地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过程中努力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由此获得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在传统的音乐教学法中,儿童只是知识的受体,其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能动性受到压抑。所以,教师应通过儿童各种形式来唤起儿童的主体意识。

(二)体现的即兴性原则

奥尔夫教育体系中最突出,最重要的一项原则是即兴性原则。奥尔夫认为,即兴是最古老,最自然的音乐表现形式,是情感表露的最直接的形式。奥尔夫的教学活动通过儿童的积极参与和唱奏实践以即兴活动形式发展儿童的音乐体验,浓度创造音乐的能力。重视儿童在“做”的过程中的主动学习,以及想象力,独创性的发挥,因此“做”与“不做”是关键问题,而做得好不好不是关键问题。即兴创作的目的不是要求没有音乐经验的幼儿立刻创作出什么音乐作品来,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教师要善于启发诱导,引发幼儿兴趣,而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随机教育处处可见。如:课间活动时,可利用拍打桌面做节奏训练。教师先说一首熟悉的儿歌并配上相应的节奏,带领幼儿做数遍后,可让幼儿做“领头人”。幼儿会根据已有的知识说出各不相同的内容,有儿歌、童谣、唐诗等。孩子们在拍桌面时,在老师动作的暗示下,会由重到轻甚至配合儿歌声调的缓急,有轻有重地拍击桌面。这也为打击乐器的使用做了前期的准备工作。而此类活动还可以在擦桌面、站队等日常生活活动中使用。除了以上的活动外卡农(即多声部的轮说、轮唱练习)作为日常教学活动中常用的表现形式,是培养即兴发挥和创造力最直接的方式。

 音乐活动中有大量机会让孩子即兴创作,创新求异。特制的奥尔夫乐器使儿童能迅速在乐器上表述音乐的构想,享受创作的乐趣。

(三)节奏第一原则

奥尔夫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第一要素,是音乐的生命力之源泉。是一种富有艺术魅力的活生生的音乐语言。在第一堂音乐课的节奏教学中,根据幼儿互相还不熟悉,老师也记不住名字的特点,老师首先让他们进行自我介绍。如:[我叫李丽华]按节奏:[走走跑跑走],让幼儿像老师这样介绍自己的名字,并分成两部分,叫两个字的站在左边,叫三个字的站在右边,按节奏 [走走走走][走走跑跑走]。然后在每个幼儿按节奏介绍完自己的名字后,在记住对面一个小朋友的名字。如:[我叫张成][你叫沈大宁] 。这时老师把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写在黑板上,在让小朋友们按“走”和“跑”读出来。为了让幼儿对这两个节奏型加深印象,让他们用手、脚做动作练习。来让幼儿体会节奏有强弱。在游戏中,学会了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节奏。这节课会给幼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四)体现元素性的原则

将孩子日常生活的动作,融入音乐教学中。 孩子生性好动,精力充沛。他们对外界和自身的认知,主要是通过感官直觉的体验、经验获得,这是由幼儿身心发育的特点决定的。因此,结合动作进行教学活动是很适宜和重要的。而人本身所具有的动作,无论是简单的走跑和日常生活劳动中的动作,都具有很强的节奏感,这些为音乐教学活动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结合动作的音乐教学包括声势、身体各部的动作,以及这些动作在时间、空间中的运动,身体的造型活动、配合游戏、形体表演、即兴的民族民间集体舞等等。声势是用身体作为乐器,通过身体动作发出声响的一种手段,它是人类宣泄、表现、交流情感最原始、最直接的方式。每个儿童都能自然地使用。它是由拍手、跺脚、拍腿、捻指等动作组成的。如在《两只老虎》的歌曲中,孩子们就是通过做声势掌握节奏的。教师引导幼儿用自己身体各部分做乐器,打出歌曲节奏。例如:当唱第一句“两只老虎,两只老虎”时,孩子们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拍手的,有拍肩的,还有拍自己小脸蛋的;第二句“跑的快,跑的快”,孩子们不约而同用了跺脚,到“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时,孩子们表现的形式更是五花八门,有拍屁股的,有捻指的,还有拍肚子的;结尾一句,孩子们设计了“弹舌”的声音。在这部分活动中,孩子们不仅仅是掌握了节奏,而是更大限度的发挥了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真正体现了《纲要》中提出的“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在《我是小木偶》、《熟悉自己的身体》活动中,孩子们通过模仿、接触、被他人控制做动作等训练,培养与他人的合作。而《划小船》、《晒被子》活动则锻炼了幼儿的平衡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都是奥尔夫主张的原本的音乐教育。

(五)充分发挥儿童的创造性

 创造性是人的主体性发展的最高表现。创造性能力不仅表现为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而且表现在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直觉,创造性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艺术教育在培养人的创造能力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艺术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使人在参与,体验的过程中变的更富有想象力,创造力。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在于培养儿童具有想象力,创造力的人才方面具有一些弱势,因此更要体现艺术教育在培养人才方面的重要性。

奥尔夫音乐教育法的关键在于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去进行音乐的探索、体验和创造。尽量使儿童能自行设计他们的音乐和动作伴奏,哪怕比较简单,这些练习应当首先使儿童能够即兴地去进行自己的音乐表现。从这一点看,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注重效果的作法不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更注重教学过程。

儿童在音乐课堂活动中是积极主动的参与者、体验者、创造者,师生之间平等交流、互为启发,为发展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我们在教学活动中应该不断进行反思与总结,教学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主张教学有法、但无定法、灵活多变、扬长补短。并且儿童思维活跃、精神饱满、心情舒畅、敢想敢说。我们作为学前教育的工作者,在音乐教育活动应该激活儿童的思维,发展儿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发挥儿童的创造性:创编新歌词、歌曲动作、舞蹈;创造性律动、打击乐演奏、欣赏、伴奏等发法来发挥儿童的创造性。

(六)强调艺术教育的综合性

它把语言、律动和音乐教学相结合,通过节奏朗诵、拍手跺脚等人体乐器、音乐游戏、歌唱、舞蹈、绘画、演小剧、演奏奥尔夫乐器等多种形式,使孩子不仅兴致勃勃地参与音乐活动,而且还综合提高了学前儿童的语言能力、理解力和表演能力。

总之,作为幼儿园的音乐教师,我们应该多分析音乐,不要将音乐课认为是单纯的唱歌课,要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多运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以生动、形象、具体、有趣的方式把抽象的音符融入到直观的动作、节奏中,从而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启发孩子们的思维;培养孩子们的创造能力、自我表现能力及合作精神等,使课堂效果更加明显。

结 论:

时代呼吁学前儿童音乐教师应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教育思想,吸取适合国情和实际的先进经验,使儿童在愉快的活动中学习,从而激发和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奥尔夫教学法正满足了这种需要,不愧为现代最科学,最先进、最适合儿童的音乐教学法之一。我们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在传统音乐教学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的音乐教育经验,从而不断改善我们的音乐教学,使我们的音乐教育尽快取得最好的效果。

本文在讨论分析过程中,由于能力有限,使本文在理论以及例证方面无法达到系统全面,这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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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吴祚稳.儿童主体性发展的精神家园[J].安徽安庆市宜秀区教育局教研室,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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