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创作教学的意义与实践
文/袁善琦
创作教学在我国普通学校音乐课中长期以来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地位,这是因为有的教师认为“创作”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太不现实,音乐教学只要能完成教学的本体目标就行,让学生搞创作是“节外生枝”,“玩花架子”。这些认识过于偏颇,其原因有二:一是对推行素质教育的意义认识不足,以为“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理、化、生学科的事。二是对“创作”定位过高,有神秘感。其实,普通学校音乐教学中的“创作教学”并非指音乐实践中的“作曲”活动。而是指通过创作教学过程,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音乐创造能力的教学活动。在国外一些国家的音乐教育中,“创作教学”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如: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中的即兴课,柯达伊教学法中的节奏接龙、节奏旋律问答,以及被誉为主动性、创造性音乐教育的奥尔夫教学法,其学习过程常分为探索——模仿——即兴——创造四个阶段,这就是一种以启发人的想像力与开发人的创造潜力为目标的音乐教育。我国普通学校音乐教学中的“创作教学”,从广义而言,应包括音乐教学的各个领域(歌唱、演奏、音乐欣赏、律动等)中的创造性因素,也包括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为主要目标的音乐即兴创作,音响探索以及命题创作等。从狭义而言、创作教学仅指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为主要目的的音乐教学活动。
一、创作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意义
创作教学在知识经济时代,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确实具有它独特的优势,其意义和作用可从以下几方面认识:
1.创作教学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胆识。创新意识和创新胆量是创造型人才必备的心理素质。传统的音乐教育过份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而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课堂上学生循规蹈矩,一切按教师的要求行事,极大地束缚了学生的求异思维和创新意识。而创作教学作为一种教学领域,能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创造环境、条件和创作方法,以及鼓励求新求异的学习氛围和激励机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胆识。
2.创作实践过程可逐步养成学生多向可变思维的习惯,为学生未来创新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思维习惯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模式。习惯于单向思维的人,处事较墨守成规,思维习惯于沿着教师的指引单向发展,解决问题常常只能一题一解;而多向可变思维(即发散思维)特点是在解决问题时能沿着多方向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观察事物时也能从事物的多方面的特点和联系去认识事物的本质。如:创作教学中的“主题变奏”,就能训练学生的多向思维,它要求学生从音乐表情要素的各个方面考虑,使音乐主题得以发展,得以丰富,譬如:旋律的加花、删减,节奏的扩展、紧缩,节拍的改变,旋律向上、向下的移位模进等,从而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为形成创新能力奠定基础。
3.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联想和想像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一切科学发明都来源于想像与幻想,一切音乐实践活动,包括二度创作的演唱、演奏和所谓“三度创作”的欣赏活动,都依赖于人们丰富的联想和想像,创作教学更是如此。尤其是命题创作,则需要更加丰富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如:音乐小制作《晨操》,是以情境联想为依据的创作。创作过程为,首先探索《晨操》情境的音响发生顺序:起床号声——起床着衣——急促的跑步——列队——迟到者——做操。然后,凭借想像联想确定各阶段的声音特性,可画图示总谱,最后。根据声音特性制作出音乐小品。音乐小品可用人声模仿,乐器模仿即兴表演出来或写成一首短曲。可见,创作教学对于发展学生的联想和想像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动手能力均具有独特的作用。
4.创作教学能深化学生对已学音乐知识和技能的理解、运用,强化进—步学习的欲望。一切创造都是建立在原有知识或技术成果基础上的,音乐创作也不例外,必须运用已学知识和技能,这无疑对巩固已学知识和技能,运用知识进行迁移是大有益处的。同时,音乐创作活动也是对先前学习情况的检验,如存在的薄弱环节能即时反馈,从而增强求知的欲望。
二、创作教学的内容、方法
(一)即兴创作
即兴创作是指创作前无需周密酝酿、充分准备,仅就当前的感受而创作的一种简单易行的创作活动。即兴创作是音乐创作教学的入门阶段,只要引导得法,定能激起学生浓厚的创作兴趣:如:
1.节奏、旋律问答。用一个节奏或旋律乐句作为上句进行一问一答的简单创作。师生之间,学生之间都可以进行。先念或唱上句,答者创作下句,上、下句之间不能有停顿,下句应落稳定音上。
2.节奏接龙
3.节奏重组。根据先前准备的若干张节奏卡片上的节奏,进行节奏的重新排列组合。看谁排列的样式最多,并能说出不同样式的节奏特性。
例:①②③④ ④③②①
①③②④ ②④③①等
4.为歌词配节奏。根据歌词内容和词组结构配合适的节奏,可作为朗诵和节奏训练之用。
5.乐句填空。写一两个未完成的乐句,由学生完成空缺小节的创作任务,注意乐句的半终止和终止音的正确运用。
6.为旋律即兴填词。根据一首短曲的情绪特点,填写歌词,注意句尾字音的押韵。
7.旋律倒影。教师唱两小节旋律,学生以“倒影”方式即兴模仿等。
(二)指导性命题创作
指导性命题创作是由教师命题,或由学生自己命题,在教师指导下的、有一定训练目标的较高层次的创作活动。如:
1.音乐小制作。以探索声音、模仿音响为主要目标的创作。教师预先设定一种音响情境,给一个命题,如:“晨操”、“暴风雨”、“车站”等。按照探索——模仿——即兴——创造的教学过程,利用人声或其他音响材料、乐器等,进行音响的探索和设计(可画图示总谱),最后进行表演:参看前例《晨操》。
2、命题作曲。由教师命题,并提出创作要求及提示创作方法,,由学生独立完成。也可由学生根据个人的生活体验自由命题。注意命题的音乐形象特征要鲜明,捕捉无较大难度,为歌配曲也应归于命题作曲,其难度稍小一些,但受歌词内容、结构、汉字声韵制约较大,应注意旋律流畅上口,风格统一,有明确的调性。
3.为歌曲、乐曲配伴奏:创作时应考虑乐曲的节拍、节奏及情绪特点,配以固定节奏型的伴奏。配多声部主体节奏乐伴奏时,应注意每一声部横向节奏仍以固定音型为主,简单而便于操作;纵向节奏声部的设计应讲究动静交错,形成节奏音响层次分明、此起彼伏的效果。
伴奏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
(1)打击乐伴奏。应特别注意挑选适合的乐器音色,注意控制演奏的力度,不可太响。
(2)人体打击乐伴奏。可借鉴奥尔夫教学法中的声势伴奏形式。
(3)人声伴奏。以人声烘托音乐的气氛和情绪为目的。
(三)课外音乐创作实践
指第二课堂中配合学校合唱团、管弦乐队、舞蹈队等演出活动的有一定功利价值的音乐创作活动。这些创作更需要音乐教师做细致、深入、具体的指导。它对于进一步发展特长生的艺术才华,培养特长生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音乐创造能力,也是不可忽略的教育过程。它体现了教育的因材施教原则以及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思想。
创作类型有以下几种:
1.为诗歌朗诵选配音乐
2.为舞蹈表演选配音乐
3.创作校歌及班级歌曲
4.为课本剧表演创作音乐、舞蹈动作以及学习编导、排练的方法等。
三、创作教学与其他教学内容的关系
普通学校的音乐创作教学是以强调有探索性的生动活泼的创作过程为手段,而不过于强调创作结果的发展性教育。它与其他教学内容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关系。知识、技能教学是创作教学的基础和知识储备过程;知识积累越丰富、技能越娴熟,创作时运用起来就越方便。反之,创作教学也是对知识、技能教学水平的活的检验。不难想像,一个连音符都没有完全辨认清楚,不会使用视唱法识谱的班级,如何进行“乐句填空”和“旋律倒影”创作。其次,以综合课为主要课型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创作教学不宜作单独的专门教学,应穿插在其他教学内容中进行,成为其他教学的辅助、延伸和深化。教学应坚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能力出发,降低技术方面的负担,多运用启发、诱导、扶植的方法,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得到发展。
袁善璃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系
摘自《中国音乐教育》2001年第2期